跟久別的友人吃飯,言談間竟扯上了信仰來。她是虔誠的基督徒。對於我反宗教右翼和不可知論的立場,她不自覺地從眉眼間流露出了一副失望的表情,像慨歎"真是可惜呀!"
她問我,你不信神,那你有看聖經嗎?我說,有,我有。
可有把它從頭到尾徹底地看嗎?沒有。
懷疑一種東西,決定你相信一種道理與否,只要你不能認同其中某幾個重點,即使其餘的小枝節有多對,也不能作為信仰的理由。信仰與不信仰,是絕對的選擇,兩者中間並不存在程度上的差異。總不能說,因為總體上聖經是對的,所以我們該信主。當你對某條教義存有極大的懷疑,譬如禁止同性戀,你不可能局部地信主,因為這是基督徒不容許的。在信仰與不信仰當中,你只好選擇不信了。
她又問,為什麼你不信?我說,可能人大了吧。這當然是隨便敷衍的話。宗教是個三天三夜也談不清的問題。
"你知道為什麼你不信嗎?是因為你缺乏了謙卑的心,你方才說你長大了,懂事了,就是你高估個人能力的表現。如果你能放下那點自大,一切交托給神,這就叫信念了。"
我有點納悶,不想無止境地爭坳下去。我沒有說出口,但心裡想著箇中的謬誤-友人的話就是說,沒有信念,沒有信仰,就算你是多麼謙虛的人,你也不能算得上謙卑。在基督徒眼中,謙卑一詞壓根兒就是信念。兩個詞是可以互換的。即使說,謙卑並不是過程,而是結果;不是起點,而是終點。
很抱歉,如果你不信主的話,你不可以、不可能是個謙卑的人。